四川协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
四川协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反<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>相关规定,依据<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>第五十四条和<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>第三十三条规定,我局决定依法收回上述企业的<药品GMP证书>,现予以公告。
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
2018年12月18日